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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 疫情防控期间办税缴费事项的通告
发布时间:2020-02-11 来源:浙江省税务局

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

疫情防控期间办税缴费事项的通告

 

尊敬的纳税人、缴费人:

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时期,党中央作出了进一步的防控部署,我省各级党委政府也布置了更加严格全面的防控措施。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,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,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,现将疫情期间有关办税缴费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:

一、办税缴费渠道

您在需要办理涉税缴费业务时,可选择下列渠道办理:

(一)浙江省电子税务局

1.登录网址:https://etax.zhejiang.chinatax.gov.cn

2.开放时间:24 小时开放

(二)“浙江税务”手机 APP

1.下载二维码:

2.开放时间:24 小时开放

(三)“浙江税务”微信公众号

1.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“浙江税务”,点击关注即可

2.开放时间:24 小时开放

(四)浙江政务服务网

1.登录网址:http://www.zjzwfw.gov.cn

2.开放时间:24 小时开放

(五)“浙里办”APP

1.下载二维码:


2.开放时间:24 小时开放

(六)实体办税服务场所

为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,全省各办税服务场所(除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办税服务

场所按照当地政务服务中心规定执行外)自 2020 年 2 月 3 日(农历正月初十)起,暂停现

场办理业务,只接受特殊业务的预约办理。现场业务办理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

告,敬请关注。

二、办税缴费方式    

(一)为了您的健康,在疫情防控期间,请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“涉税事、网上办,非必

须、不到厅,非急事、延后办,大厅办、先预约”。

您可以通过“浙江税务”微信公众号仔细阅读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防范新型

冠状病毒 提倡网上办税缴费的服务提示》,最大限度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、“浙江税务”手

机 APP 等“非接触式”途径办税缴费,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。

(二)各涉税事项的具体办理方式您可通过登录“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

(http://zhejiang.chinatax.gov.cn)”首页下载《办税指南 2020 年 1 月版》查看,详细的电子

税务局操作说明可登录“浙江省电子税务局”-【公众服务】 【操作规程】点击相应事项查阅。

常用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可参阅附件。


三、涉税咨询
如您需要咨询办税缴费相关问题,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:
(一)浙江省电子税务局
咨询路径:登录电子税务局-【互动中心】-【在线交互】-【智能机器人客服】-点击进
入:


(二)“浙江税务”微信公众号

咨询路径一:登录“浙江税务”微信公众号-【微服务】-【智能咨询】进入:


咨询路径二:登录“浙江税务”微信公众号-【微互动】-【纳税咨询】进入:



(三)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
您可以登录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咨询,智能客服“税小蜜”将为您提供 24 小时不间断
服务,并同时为您提供个性化人工咨询解答。未下载、未激活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的纳税
人可下载激活后查看。
1.下载激活钉钉(如原已注册激活钉钉,可跳过此步)
(1)手机扫一扫二维码,下载钉钉客户端;
(2)打开图标,点击新用户注册,根据提示输入手机号、验证码,并自主设置密码。
2.加入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
(1)扫描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二维码;
(2)填写手机号码、验证码等信息;
(3)点击申请进入;
(4)根据主管税务机关选择相对应的平台。

3.咨询路径:登录“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” -【税小蜜咨询】进入:


(四)咨询电话
1.涉税(费)业务咨询电话:
(1)浙江省税务局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;
(2)各地税务机关对外公布的服务咨询电话。
2.技术服务部门电话:
(1)电子税务局操作问题:4008012366;
(2)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操作问题:航天信息:95113,百旺金赋:4006122366 或
4006112366;
(3)个人所得税客户端系统操作问题:4007112366;
(4)互联网便捷退税企业端操作问题:4001555110。
四、办税缴费预约
(一)预约流程
1.进行线上预约:如您有涉税业务必须至办税服务场所现场办理,除特殊紧急情况外,
请至少提前一天预约。您可通过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、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的线上渠道进行
咨询预约,并预留办税缴费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,然后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。业务
办理完毕后,请尽快离开,减少在场所停留时间。未事先预约的,现场不予受理。
无论选择何种线上预约渠道,请确保您填写的联系电话正确且保持畅通,等候税务机关
与您确认相关事宜。
2.做好实地办理前的准备:请已完成线上预约申请并得到税务机关来电确认现场办理的
纳税人、缴费人,提前检查携带资料是否齐全,自觉、正确佩戴口罩,做好个人防护,主动
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,尽量减少在办税服务现场的滞留时间。请符合
防疫要求的人员前来办理,否则一律劝返,既为自己负责,也为他人负责,请您予以理解配
合。
(二)预约渠道
1.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
操作路径一:登录“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” -【我的应用】-【预约大厅业务】进入,根
据要求填写实地办理预约表,并点击“提交”,完成预约。

操作路径二:全省税务系统在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投放预约办税二维码,您可以通过
扫描对应地区的二维码进行涉税(费)业务实地办理的预约。
2.浙江省电子税务局
(1)操作路径: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-【互动中心】-【预约办税】-【办理预约】
点击“在线办理”进入:


(2)操作步骤:表单填写→表单提交→信息反馈
第一步(表单填写):根据预约服务事项类型,分别选择税政政策辅导、资格认定辅导、
建账建制辅导、领购发票、上门预约办税等内容,并选择预约时间及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:


第二步(表单提交):预约办税信息确认无误后,点击“提交”,完成预约,税务人员会根
据提交的“预约办税申请单”及时进行回复。
第三步(信息反馈):您可通过【我要查询】-【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】查询预约办
税申请流转情况。


五、纳税申报期限
根据疫情防控需要,2 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 2 月 24 日。如果您因新型冠状病毒感
染的肺炎正在治疗、隔离期间,或者身在湖北及其他受疫情影响暂停交通的地区,无法按时
办理相关涉税(费)业务,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二十七条、第三十

一条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三十七条、第四十一条、第四十二条
规定,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纳税款。请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办理,路径:首页-【我
要办税】-【税务行政许可】-【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】(首页-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行
政许可】-【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】)。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,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,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!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 年 2 月 4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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